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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的灯》读后感1100字
如果贫穷成了一种原罪
钢蛋儿背负着汉香的等待,变成了冯家昌,从此便再也回不去。他在各路贵人的“帮助”下,逐渐成了城里人,为了摆脱贫穷的影子,他交出了自己的心,自己的脸,自己铁一般的脚。
他从小看着自己的父亲卑微而怯懦地讨好众人“说说”桐树的事儿,尊严如同过年时送出去的一匣子点心,表面光鲜亮丽的封纸揭掉,就剩了黑黝黝的驴粪蛋子。
他带着弟弟们野蛮而自卑地生长着,颇有些破罐破摔的滋味——对于穷人来说,未来如同脚下的茧子,早被生活打磨地麻木无光。在村民眼里,他们是灰的,黑的,暗的。可以被取笑,被嘲弄,被变成透明人。
穷,是一切的源头,也是他们必将走向的结局。
可是汉香出现了,她是麦秸堆上刚露出头的白月光,是槐树林里浓烈而洁白的香气。好像乌云的缝隙里漏下来的一束光,落在他钝而黑的外壳上,有些灼烫。
平生第一次,他萌生了希望,有了念想。
为了念想,他参军入伍,为了“四个口袋”,吃苦耐劳,老黄牛一般,任劳任怨,天时地利人和,他占全了。
没想到,造化弄人!他被命运捉弄了,提干机会在他唾手可得的时候,飞走了。
他恍惚有些懂了,吃苦耐劳不够的,要把“心”献给城里人,献给“四个口袋”。他开始谄媚的笑,靠着朴实,沉默,低调谦虚,一切一切农村人该有的标签特质打动着身边的人,却唯独少了真诚,没了自己。穷是他身上揭不下来的标签,侯秘书说的农村人肚子里的红薯没有排干净,屁会出卖人。他厌弃农村,却又不得不靠着农村的身份,农村的经历取悦众人。
他是为了汉香背井离乡的,为了不再回去黯淡无光的泥潭,为了变成城里人,他把自己作为祭品,献给城里,丢掉了心里的白月光。
看似是个陈世美的故事,却是冯家昌悲剧命运的必然。
一个穷字当头,家族命运一眼望到了头。邻居村干部的身份,就可以将自己家的树据为己有,村支书的身份,就可以让他的命运从强奸犯变成特招兵。
权力的苦头,他从小就吃过,权力的甜头,让他欲罢不能。家里四个兄弟如同滚下山的轱辘,在身后闷声作响“你在城里享福,你啥时候给我们日弄出去”!
一始而终,冯家昌都是个自私而执着的人:带着家族摆脱贫穷,从烂泥里直起身子。
终章里,兄弟四人在酒宴上,冯家昌丑态百出,奴颜媚骨时,蓦地想起了当初的白月光,驱车回乡——全书中唯一一次正面写他重返家乡。
大概只有酩酊大醉时,他才敢大胆地想起多年前的槐树林,麦秸堆。
汉香怎么会见他?
汉香在花镇里,冷眼地看他:“你拼了命的想变成城里人,我就把上梁村所有人都变成城里人,你后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