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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灵魂的回归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圣伯纳德狗和苏格兰牧羊犬的贵族狗,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存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山谷里,养尊处优,无忧无虑。
故事背景发生在阿拉斯加淘金热下,巴克被米勒法官的园丁拐卖,成为了一直雪橇犬。
因为一直生存在南方的优渥环境之下,刚进去队伍的巴克,收到了领头狗和驾雪橇者的教训,在一名叫派克的狗的引导下,巴克第一次学会了适者生存的法则,偷取其他狗的食物,慢慢的,他学会了远离帐篷,在雪地里挖坑作为睡觉的窝,学会了如何使用套绳,他代领其他狗反叛,扰乱秩序,最终在决斗中咬死了领头狗斯皮茨并取而代之,第一次体会到来自野性杀戮的愉悦,他终于学会了大棒与獠牙的法则,并且成为了一个更加优秀的领导者。
在完成邮递使命后,巴克被再次转卖,此时的它已经精疲力竭,可是年轻冷酷的拥有者没有一丝怜悯,最后巴克被桑顿救下,从此度过了一段温暖的时光,可是来自森林同伴的召唤,他回归自然,可是又因为不舍,他一次次回到桑顿身边,直到有一次,他返程中感觉到异样,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他带着摧毁一切的愤怒,疯狂杀戮,他被称为“恶魔”。
就这样,巴克回归狼群,同事成为的代领群狼的首领,完成灵魂的回归。
因为野性,为了生存不择手段,无情杀戮,也因为野性,他无比的忠诚和温暖,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都能够跟随内心的野性,追求心中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