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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己的房间》读后感2300字
书是我在去杭州旅行的路上看到的。一个人。想去寻一份心境,也想看看更多的风景,便急匆匆的关上了那扇黑暗,踏上了旅途。时隔数日,再将它拾起,不由得又心生感概。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它,或许就是因为它比较符合我的心境吧!其实从看到书名的第一眼开始,我便隐约的感觉到,能从书中看到我自己,看到我的房间,看到我的生活,又或是有一种渴望,我渴望能看到另一些的“我”,我想看看他们的样子和他们的生活方式。是不是也如我一般,安静、舒适、满足。
我看这本书之前曾看过几位书友的评价,但大都是批判之类的话,认为其没有任何的文学的价值可言,甚至是一本子的废话,而且还是矫情的废话。对此,我并没有觉得他们说的有错,我也不能否认他们的说法,在我看来,这属于个人的“言论自由”,每个人都有抒发情感的权利,就像我现在要说的“我喜欢它”一样。在我看来,大多数人读不懂它,是因为他们不喜欢独处,或是干脆说害怕独处。其实想想也不难理解。在这个多彩的世界里,年轻人除了可以玩乐消遣以外,大多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不用担心穿衣住行和日常生活繁琐家务;或是和同学朋友住在一起,有得聊天,有得八卦,笑的时候一群人在旁边陪着,哭的时候也有人安慰相伴,再大一些时,便谈了恋爱,有了对象,结婚、生子。便再也不会独处。所以对于书中的“房间”和生活方式,他们无法理解,至于作者的用词和语境,也不会感到丝毫的温暖和共鸣。可我倒是真想和“他们”做朋友啊,真想和“他们”一起生活,一种闲适,安逸而又满足的生活。在看到书中的作者和那一群可爱的独处者的生活时,我竟心生温暖和感动,随之而产生的便是向往和共鸣。
或许大多数人不能理解我的生活,他们认为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怎么会有所谓的“孤独”?怎么会在这般豆蔻年华喜欢上独处呢?
其实,我也并不孤独。或是早已习惯了孤独。从小到大,我一直认为,我是个孤立的个体,格格不入。我曾多次的想融入他人的世界里,但结果总是怀着成长的心回到自己的生活里来。我哥经常会对我说“你那种生活方式我可接受不了”,他甚至担心我,担心我会患上“自闭症”,不,我其实并不孤僻,甚至可以说开朗活泼,与人言谈交往时,我也总会热情善待。只是觉得知音难觅,难以遇见一个像我一样的人,向往未来,喜欢自由喜欢安静喜欢简单喜欢随心,哪怕是在一个人的房间里,做自己喜欢的事,便很容易得到满足的人。
那些经常独处的人,总会有自己的一些小习惯,比如,有的人每天早上都要吃一个水煮蛋,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蛋煮上,然后打开电视听着新闻,把牙膏挤在牙刷上,刷牙的时候可能会对着镜子做一些搞怪的动作,笑起来,泡沫差点呛进嗓子里。还有的人,喜欢把家里拖的干干净净,然后整天都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即使是一个人在家,也要过的舒适,他们最擅长的就是热爱生活和享受生活。他们对于日常家务和生活常识也远比一般人更有条理,他们总能合理的安排时间,尽管他们好像并不缺时间。他们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总有自己喜欢做的事,一个人在家里,也可以把自己做的很充实。躺在沙发上看书,看音乐,健身写作,或是养只喜欢宠物,算是有一个“灵魂伴侣”,早上拉开窗帘,阳光倾洒在身上,落得整个房间,便和它一起去阳台晒太阳,晒得浑身暖洋洋的,伸伸懒腰,摸着它的毛发,带着许些困意,发发呆,想想远方。或是和它一起出去散步,自己去也行,穿上喜欢的运动衫或是休闲装,心情好了也可以精心的打扮一下自己,潮流扮酷,一个人,可以没有目的走,走到哪里都是风景。对于一个人的房间来说,最大的乐趣应该算得上做饭,书架上多多少少放着一些关于美食的书,想吃什么了就买回来,哪怕是一天一个口味,今天想吃辣的,甜的,酸的,或是水煮的,清蒸的,烧着,凉拌着,又或是烧烤刺身乱炖,都可以做,想方设法的做的美味,让自己吃的酣畅淋漓,也可以买上几瓶小酒,邀上三五好友。或是随手拿起单反,拍上秀色可餐的照片分享到微博或是朋友圈,一个人在家,更多的是乐趣。
也有人会说,这很“宅”,不,这只是每个爱独处的人生活的一部分,就我而言,我就经常出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拍照,骑行,看电影,旅行,找吃的,或是坐下来喝杯饮料咖啡,但都是我一个人。我并非没有朋友,或许还不算少。但我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记得以前“流浪”,天为盖,地为床,快乐时就往前走,累了就坐下来歇歇。记得一次没带钱便出了门,我问自己能走多远,我没法回答。双脚走累了就换公交车,乘着汽车,坐上火车,从南到北,从北到南,啃着干粮,打着零工,路上有过美丽的风景,踏过泥土的狰狞,沿过国道,穿过火车道,走过无人的田野,经过繁华的闹市。看过社会的人性善恶,感受过世间的真情冷暖。我都把它们放在心里。在别人的眼中,我又是一个“疯子”,我喜欢做一些不符合常理的事情,只要是我喜欢的,我还喜欢给予别人“suprise”的感觉,我是个不爱打伞的人,或许这会让人很没有安全感,但我就是喜欢,纵然风吹雨打,我也能一路高歌。所以我也并不怪罪谁不能做我的知音,我知道能和我一起经历这些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我的朋友们也不喜欢我的这些“爱好”,他们不喜欢迷失在树林里还有心情找寻野果,他们不喜欢淋雨,不喜欢步行,他们不喜欢赤脚踏着泥泞,不喜欢在寒风萧瑟的黑夜里,好像与我一起就是孤独的身影,他们害怕弄脏了新衣,他们走到一半就要“回去”,要我告诉他们关于沿途的风景,哼!我才不会告诉你路上的蓝天白云,我才不会告诉你黑夜里的披荆斩棘,我才不会告诉你,那是属于我自己的风景!
(第一遍写了长长一篇被自己愚蠢的弄没了,于是赶着深夜,靠着回忆,依旧有拼凑起来,但总感觉这第二遍写起来少了一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