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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_精选读后感700字
看完《芳华》电影才来读严歌苓的书,可能因为看完电影之后心中一直留有的一丝遗憾,无处落脚,才会迫不及待的想要从原著中找寻。事实上,我在原著中也确实找到了我想要的情节。冯小刚的《芳华》拍的不算坏,但是相较于原著,就显得拙劣了些。冯小刚的电影讲的是文工团的女人,严歌苓的书阐述的是老一代的人的情怀,更确切的说是老实人刘峰的故事。
电影中的遗憾在于结尾。林丁丁在美国变成了一个微胖的家庭主妇,穗子成为了作家,鼓手嫁了有钱人,成为了孤独寂寞的阔太太。没有多好,但是也没有多坏,芳华似乎真的成为历史,变成他们偶尔相见的话茬子。刘峰生活窘迫,最终跟何晓曼一起生活,只是这个一起没有加以定义。
而在书中,林丁丁两次婚姻都不幸福,第一次婚姻被夫家嫌弃,第二次婚姻被夫家怠慢,林丁丁从文工团的娇弱似“林黛玉”的仙女儿落地成为世俗中的一员。萧穗子成为了作家,可是她离婚了。郝淑雯嫁给了做生意的“二流子”,最终也终是离婚收场。三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婚姻不幸福。严歌苓似乎想从这个结尾中酝酿出一种情绪:当年不懂得感情你们,不配拥有完满的婚姻。再看刘峰和何晓曼,最终刘峰癌症之时因为被外甥逼的没办法才把何晓曼拉下水,两人装装样子,文中说刘峰的爱人之心早已逝去,随着触摸事件一起消失在文工团,所以刘峰后期没有了爱的功能,这就是为什么即便最终他也没有跟小曼在一起,即便是在那边中越边境,漆黑的小旅馆,他也只是亲吻了小曼的额头。这次亲吻或许是一种回应,刘峰怎么会不知道小曼的感情?只是他早已无力回应这中真挚了吧。
如此看来,也许活出自己真性情的只有小曼,这个没人心疼的傻丫头了!可悲可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