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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说今天详细介绍五刑,因为内容比较多,所以分两次介绍,小拓展,不很重要,了解了解就好。
- 早期肉刑为主的五刑
- 据文献记载,早在传说时代,“苗阜永陵”,由其统治者仿效蚩尤重刑作“五滥之罚”,这可以说是五刑的最早记载。[2]早期王权国家形成后,这种惩罚也开始逐渐变得正式,大禹时代就有了正式刑罚的雏形。《尚书·舜典》载有:“用形象来惩罚,流宥五刑。鞭作官刑,导师指导学生,金作赎刑。眚灾肆赦,荀对盗贼的最后惩罚。”这里的五刑一般是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主要刑罚方式。除了大辟是直接剥夺生命的刑罚外,其它都是对犯罪者身体进行残害的肉刑。
- 墨
- 古代对轻罪的一种惩罚,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刻符号或字迹,然后涂上墨水或其他颜料,使所刺刻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周礼·秋官》已有“墨罪五百”、“墨水造就守门人”的记载,说明西周时期墨刑已经普遍使用,统治者经常用被墨水折磨过的人当守门人。因为受墨刑者的四肢都是健全的,不影响劳动,而且这些人的脸上带有记号,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他们一般都不会逃跑。
- 春秋战国时,许多被墨水折磨的人被用作奴隶劳工来修复城墙。秦国商鞅变法时用法严酷,有一次太子犯法,不便加刑,商鞅就把太子的师傅公孙贾黥面,以示惩诫。在秦末农民起义的队伍中,有很多犯人被墨水折磨过。汉初被刘邦封为淮南王的英布,就在年轻时因犯小罪而受墨刑。墨刑在秦汉时又称“黥刑”。《解释和解释单词》云:“黥,墨刑,在面也。”汉初文帝废除肉刑,用死刑代替死刑。魏晋南北朝时期间或适用,隋唐律典无此制。五代后晋恢复黥刑,更改配置项的名称,并与流刑结合使用,这叫捅刀子,永志情。刺字的对象、部位、形状各代不尽相同。清末法制改革,纹身终于被废除了。墨刑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就像沈家本要求删除纹身那句话的时候说的:“丈夫的体罚早就被废除了,而这个规律是单独存在的。”
- 劓(yi四声)
- 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比墨家还重,比惩罚轻。劓刑起源较早,存在于甲骨文中“劓”字,从刀到自我,“自”这是一个古老的表示鼻子的词,象征用刀割去鼻子。周代劓刑行用更加广泛,被鞭打的人经常被派去守卫海关。战国及秦时常把俘获的军士施以劓刑,有时会结合其他惩罚。汉初也用鞭刑。
- 汉文帝除肉刑,以笞三百代替劓刑,后来改成了200。但是直到南北朝时期,劓刑尚间或使用。隋朝以后,我没有看到刑法典,只有金国早期对于犯重罪的赎刑者,还是要割掉鼻子或者耳朵,以别于一般平民。元代也曾恢复劓刑,对部分偷盗罪及再犯者处以劓刑。
- 剕(fei四声)
- 也称刖(yue四声),剕”、“刖”,其意相同,都是指断足,是断除人犯脚的残酷刑罚,仅次于死刑。春秋时期,宫刑被广泛使用。在齐国因为这件事受到惩罚的人很多,曾出现“屦贱踊贵”的现象,Yong是截肢者穿的鞋。秦及汉初,犯严重罪行的人砍掉自己的右脚趾,如果你是罪人,就切掉你的左脚脚趾。汉文帝除肉刑,改斩左趾为笞五百,砍掉右脚趾,放弃市场。至汉景帝时,下令放弃市场的囚犯,如果你愿意切掉你的右脚趾,可以听许,被废除的鞭笞被恢复。自魏晋以后,法律没有关于执行的规定。但是,有时候也会有人受到阉割的惩罚,如唐初一度以断右趾作为减死罪的刑罚,被废除后。
- 宫(emmmm,内容过于残忍,不便展示)
- 男性阉割、一个女人幽闭恐惧症的惩罚。据说始于夏朝苗族的苍刑,夏族进攻,秦、汉代又叫贪刑、蚕室刑、阴刑。男性阉割即割下男子生殖器。女性幽闭恐惧症,有两种古老的理论。一个被限制在宫殿里,另一种是用棍棒击打女性的胸部和腹部,使胃肠下垂,压抑子宫堕入膣道,妨害移交。宫刑最初用以惩罚淫罪,后来也适用于谋反、叛国罪等,并扩大到一前一后坐着的囚犯的子女。秦统一六国后,广泛使用。汉文帝除肉刑而宫刑不废。汉景帝允许以宫刑代替死刑。自汉至南北朝时期,宫刑有时会被废除,至隋黄凯(581~600年)早年正式废除。后来辽穆宗应历十二年(962年)又一度恢复,以后的朝代都不会有宫刑。
- 大辟(内容较残忍,就不展示了)
- 隋朝以前死刑的总称,隋唐之后五刑刑名不用大辟,称死刑。《尚书·吕刑》:“对疑虑的极大宽容,其罚千锾。”孔传:“死刑也。”孔颖达疏:“《释诂》云: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所以,死刑是一个伟大的君主。”它的名称和执行方式一代比一代不同。先秦时期就有鞭炮、剖腹、醢、脯、戮、斩、焚、踣、罄、轘、辜等。战国及秦有凿颠、镬烹、抽胁、车裂、囊扑、枭首、腰斩、弃市等。汉初以腰斩、弃市、为主倾头。北魏有轘、腰斩、殊死(断头)、弃市四等,以后换成歪头、斩、绞三等。北齐、北周未改。隋、唐定死刑为斩、绞两等。五代和宋大抵仿效隋律,此外,还有一种是法令全书中没有的年份(也就是把犯人的四肢分开)。辽代初,有悬崖、射鬼箭、五车轘、生瘗(活埋)、扔枪等。金代有击脑。此外,历代都有法外酷刑,如棒杀、剥皮、醢等。
- 另外,根据文献记载,五刑还有两种说法。一是《国语·鲁语上》记载根据刑具所划分的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头;中型惩罚刀锯,其次用钻笮;鞭笞惩罚,以威民也。”二是周礼根据统治范围所划分的五刑:“以五刑整顿百姓:残酷的惩罚,上功纠力;第二军惩罚,顺从命运;三湘刑,上德纠孝;四种官方惩罚,能够纠正自己的立场;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 秦汉时期,统治者还发明了一种方法,用各种残酷的刑罚处决一个人“具五刑”。《汉书·刑法志》记载:“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剪去左右脚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它的诽谤和诅咒,舌头又断了,所以叫五刑。”即对被判处夷三族罪者,要先施之墨劓之刑,又剪去左右脚趾,再以笞杖杀之,然后割下首级悬挂木杆之上示众,最后将尸体剁成肉酱。诋毁谩骂者,先割掉舌头,极其残忍。根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二世二年七月,有五种惩罚,论腰斩咸阳城。”秦相李斯即以具五刑之法,在咸阳被处死,并诛灭其三族。另汉朝开国名将彭越也是被“具五刑”而死的。北宋天禧四年(1020年),周怀政及朱能等等伪造天书,谋作乱事败,真正的教派是唯一被排除在外的党派,降诏:“刘益、康玉、徐苑和其他十一人,并活钉令众三日讫,断手足,五刑处死。”可以说,五刑法是肉刑和死刑相结合,极其残忍,后世仍有复活。
- 下期内容:后期自由刑为主的五刑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