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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_读后感700字
想一口气读完的一本纪实小说。生活化、细节化描写着实太过真实,让人忍不住怀疑作者贾平凹是不是真的去拾过破烂。所幸书中结尾交代了写作背景,终于放下了心中疑惑,同时又不得不对作者的同理心和想象力敬佩不已。但更疑惑的即便开头便知结局,但还是对故事的结束感到突然。刘高兴和五富黄八拾破烂的日子里,过日子的流水账本让人觉得苦涩。有时主人公突然的一句轻描淡写会兀地让人心疼,有时又忍不住被他们极度想融入城市生活的惺态惹得发笑,有时又觉苦日子里的穷农民像家人间互相温暖的深厚情谊给人温暖。
但好端端的五富说走就走了,还没看够他的憨态,没看够他的愚笨。没了五富的刘高兴怎么在西安城里过?进城的那天起,他就说他是刘高兴,咋能不高兴!可他还能高兴吗?孟夷纯呢?警察出警就像出游,有冤情的要报出警费的年侯,她一个无依无靠的漂亮女人为了捉拿杀害哥哥的凶手,不得不出卖肉体维持出警费用,怎也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还有杏胡夫妻和黄八,他们终了也会像五富一样做了西安城上飘着的鬼吗?还有石热闹,罢了罢了,他定是继续从身要门。
刘高兴啊刘高兴,自诩西安城里人,也的的确确是不同于五富黄八的另类拾破烂者,末了还不是承认自己是个农民,没有见识帮不了孟夷纯救不了五富的农民。但就是这个农民,硬是要把苦日子过成诗,劳苦下贱抵不住欢愉的精神追求,他大概是这城里唯一一个看着蚂蚁高兴,看天赏云,闲来会吹箫,会和一切事物说话,也包括自己的身体器官的人了吧。就像,村里都是山,山连着山。城里前一座楼房连着后一座楼房,也像是山连着山,城里人也是山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