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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利与弊辩论赛
各位老师、评委,大家好,我是正方三辨。
我方的一辩和二辨在多个方面,多个角度阐明了我方的观点——上网课弊大于利。然而对方辩手,却对我方的观点视而不见,他们习惯用以偏概全的方法思考。造成了他们一直在盲人摸象,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比如,他们说的节约时间,是的,你的时间节约了,但你的家长呢?你的时间是节约了,但你浪费了别人更多的时间,你心里感觉对得起吗?他们又说什么跨越时空,方便学习,保证学习进度,这又是一个盲人摸象,难道只有网课才能学习吗?书读百遍其义自现,难道你自己不会多读几遍书吗?古今中外自学成才的人还少吗?请问对方辩友,是我们眼睛,还是学习进度重要?进度落下了,可以补上,眼睛坏了,怎么办?能补上吗?这是不可逆的,请你尊重一下这个科学。
我再次强调:第一网课对眼睛有重大的伤害,不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每天盯着屏幕七八个小时,头晕目眩,疲惫不堪。
第二老师与学生互动也比较困难,根本无法保障教学效果,老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听得昏昏欲睡。火山试验我们在教室里很方便,在网上怎么做?小提琴怎么拉?体育课怎么在户外运动?效果好吗?对了,能踢足球赛吗?千万别告诉我可以用玩游戏的方式进行足球赛!
第三说到玩游戏,上网课还会诱发电子产品迷恋,网络上有很多游戏的软件,有时候会突然蹦出来,因此有一部分小朋友迷恋上了游戏,玩起来容易,改掉这个习惯可不容易!问一问你身边的家长和老师们,他们希望你迷恋游戏吗?
第四上网课对网络的要求比较苛刻,我们还要想一想西部欠发达地区,他们有电脑吗?他们网络好吗?有多少人员在为他们服务呀?举个例子,在陕西镇安县一个山村网络信号不好,当地村民选择了附近信号最好的位置搭建帐篷,大家在零度左右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孩子和家长都受罪!所以我再次重申我方的观念,上网课弊大于利!
谢谢
网络弊大于利反方辩词20条
图说:激烈的辩论会现场来源/新民晚报记者罗水元摄
新民晚报讯(记者罗水元)“职业举报人对于净化市场环境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昨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团工委举办的第二期青年发展论坛专门就此展开了一场辩论。唇枪舌战中,持“职业举报人弊大于利”论点的反方最终获胜。
昨天的辩论中,持“职业举报人利大于弊”论点的正方认为,职业举报人是以其专业知识对侵害消费者合法行为进行监督,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从而获取奖励和惩罚性赔偿的行为。这种行为利用公权为自己谋利,就像啄木鸟为满足自己食欲消灭害虫一样“取之有道”,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利”:1、净化市场法制环境,唤起普通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净化市场监管环境,弥补行政部门日常监管覆盖面的不足,使监管手段更有针对性;3、净化市场经营消费环境,震慑经营者,让经营者及时纠正标签、标价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正方甚至认为,即使职业举报人中有敲诈勒索者,只要用规则严格规范和正确引,职业举报人还是能发挥净化市场的作用。
反方则介绍,上海仅2017年就有4.12万件通过12315投诉的“职业举报”,九成多造成了行政复议和诉讼。其中,仅宝山一个区的一个职业举报人,就曾向11家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了30次。
“职业举报人最根本的特点是谋利性而不是获利性。”反方认为,职业举报人扰乱市场环境,使大企业不堪其忧,小企业举步为艰,增加了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难度,不利于营商环境购建,也极大地浪费了社会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自由辩论时,一位来自浦东市场监管部门的一级执法员辩手甚至称,如果不被职业举报人投诉的小案子耽误,日常监管工作会做得更好。
“真正能净化市场环境的还是市场监管人……萤火之光企能与日月同辉!”在观众掌声中,反方辩手总结陈词时仍激情澎湃:“要为上海所有合法经营的企业,为每一名消费者,为上海的市场环境和经商环境呐喊一句:‘职业举报人弊大于利,该休亦!’”





